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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红楼梦——移花接木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最近关于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想續写红楼梦后二十八回之评说闹得沸沸扬扬,有赞成也有反对,或利于两者之间袖手旁观看热闹,真就成为文化界的一件大事。本人开始也对此无所谓,似乎改写与不改写无关紧要,反正红楼梦的地位早已确定无疑,无论什么人都不可能撼动其在中國传统文学史地位的坚不可摧,然而仔细一想却又有些惶惶然,一只蚂蚁绝对放不倒一棵大树,可是引来无数蚂蚁疯狂撕咬,后果就很有些不妙了。

  第一,红楼梦实属中國传统文学精品中之精品,无论人物描写还是故事情节的编排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至高境界。不管学者还是一般读者,无不为书中出神入化的文字功夫所折服,只要读过本书,都不可避免地被引进一个用文字塑造的伊甸园,被带入令人感慨万端的时代变迁和一个由兴到衰的家族血泪史之中。红楼梦之所以会产生如此百年不衰的影响,就是因为作者把握住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把握住了此种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所思所想,把握住了众生态的衣食住行价值取向和由此产生的心灵情感变化。书中的语言文字妙不可言,无论是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还是贾政贾连贾宝玉,无论是薛宝钗还是林黛玉,甚或那个来自乡下的刘姥姥以及看门赶车的焦大,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个个獨立着的活生生的人。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别具一格,读者完全可以通过人物的语言行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以及矛盾冲突了解作者的意图,了解那个酸甜苦辣咸变化无常的社会。

  第二,再从故事的情节发展和人物各自在书中的表现来看,整本书完全是一个合情合理合乎逻辑的完美组合,无论是从故事情节的百转巧合前后呼应还是从人物思想行为的演变都绝对挑不出一点不合理之处。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在海内外早已形成相当规模,红学研究无论对历史还是文学都取得了重大成果。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绝对获益匪浅。这一点百年来早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就是刘心武先生本人想必也不会持有异议吧。既然是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一个经过精心雕琢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百感交集的故事结尾,那又何苦还要进行画蛇添足的續写,又何苦还要用现代人的感受来无中生有出过去时的悲欢离合呢?再说,刘心武先生显然想做一个吃螃蟹的勇士,可是有了第一个就必然会出现第二个,如此前赴后继怎生了得。红楼梦被接二连三改头换面之后,定然会面目全非,定然会最终变成一个丑八怪出现在我们面前。如此结果足以使我们汗颜,足以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对红楼梦的多此一举,然而为了说得更加理直气壮,我再继续往下。

  由上所推测,作家显然对原书中的安排不屑一顾,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作家也许说的有道理,如果用我们现在的眼光回顾一百年之前,那谁能忍受故事中的压抑暧昧和对不公平暴政專制的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呢!然而反过来说,正因为有了当时黑暗恐怖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曹雪芹才可能用如此高超的手法写出一步惊天地泣鬼神的不朽之作。我们相信作家刘心武是生在现代社会里的一分子,他的文学水平的确比我们高得多,可是无论怎么说,他的衣食住行不会和我们不同,它不可能曾经生活在一百年之前的曹雪芹时代里。当作家写小说,谁也无法脱离时代,谁也不能闭门造车单凭想象完成一不属于时代属于社会属于读者的好作品。故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刘作家似乎有些异想天开,有些脱离了作家的创作原则,有些自以为是想当然了。当然,我们也明白,如果是科幻小说,如果是不受社会现实所制约的魔幻小说,自然可以天马行空任凭想象自由驰骋。然而刘作家似乎并非只想创作一部小孩子喜爱的远离社会实际的神话小说,它真正想在红楼梦的故事里插一脚,想让这个经典故事改头换面,成为符合刘作家意识形态的新篇章。

  写到这里,我想展开来稍微谈一谈关于历史和文学的关系,历史是一个非常枯燥无味的玩意儿,我们从小就是用死记硬背来记住自己老祖宗和外国人老祖宗的曲折发展史,虽然在考试的压迫下我们多少记住了一点点历史。可是这样的学习往往让我们对历史厌恶透顶,让历史像过眼烟云般很快在我们的脑袋里消失殆尽,换一种学习方法无疑对我们大有益处。后来从香港和台湾传来了另一种关于中國历史的说教方法,小说电影和连续剧让我们大大的开了眼界,那些故事情节和表演历史人物的演员让我们再也不讨厌历史,让我们深深地爱上了历史。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方面,为了迎合读者和观众,为了市场的效应,改编历史就变成一块大肥肉,为了抢夺这块肥肉最终有可能导致历史被歪曲和颠覆,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是一种数典忘祖的行为。幸运的是绝大多数作家都尊重历史,都不愿违背历史的本来面目,都想让我们和我们的后代牢牢记住属于我们的文化本源,记住我们曾经走过的每一个足迹。除此之外,这些作家都使用自己的笔耕种自己的心田,他们用原创的文学作品开拓了自己的市场,所以他们的创作永远会受到欢迎,永远只属于他们自己。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尽管这些作家都是大手笔,都是文学界的大名人,可是他们的作品中显然充斥着现代的气息。我们可以用古代名著和现代作家所写的历史著作做一个简单的比较,比较的结果一定会让我们发现,什么时代的人就只能写他们时代的东西,无论你对历史的研究多么深刻透彻,绝对不可能写出那个时代的原汁原味。

  这样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红楼梦的版权到底属于谁,难道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写这部传世之作吗〉我们都看过历史名著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那些由编剧导演和演员所展现出的历史故事让我们流连忘返津津乐道,让我们通过时光隧道回味过往的喜怒哀乐。文学历史名著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应该是一种合理合情合法的重塑,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再创造。我们知道,文字的表现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声音图像是文字的盲点,哪怕最优秀的作家也无法满足读者视觉和听觉嗅觉的需求。而电影电视剧恰恰是对文字盲点的最大弥补,任何文字所无法表现的东西,在电视电影里都可以淋漓尽致的得到发挥,都可以使读者对原著有更深刻地了解。所以说,作家对自己的作品都有一种迫切的渴望,都希望在最短时间里被搬上屏幕,都希望除了读者还得到观众的欢迎。

  然而改编小说就绝对是两回事了,任何作家都不愿自己的作平被别人随意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别人领走,忽然间成了人家的孩子,那算怎么回事呀?我记得自己的作品在网上发表出来时,有时候会被編輯出于善意稍微加以改动,虽然这样的小改动一般无伤大雅,并不会使作者觉得受到伤害。然而心理的不痛快是显而易见的,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随意改动作品无疑是一种不尊重作者的举动。刘心武先生是一名著作超等身的大作家,我们对他一直非常喜爱,他那些具有个人特色的优秀作品始终让我们爱不释手。然而他一定没有经受过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改头换面的尴尬处境,如果出现这样的局面,他又会作何感想呢?但愿刘作家设身处地的替曹雪芹先生想一想,他这样随意改动红楼梦,九泉之下的老人会同意吗?

  现在我们对著作权有了法律的保护,版权所有者可以通过法律保护他们的私有著作权,无论哪位作家都不敢轻易改动别人的作品,否则定会被送上法庭名利双失。可是古典名著的权力就似是而非了,好像放在广场的无主面包,谁都可以肆无忌惮揪一大片塞入自己的嘴巴。难道古典文学名著当真就没有合法的受保护权吗,难道古人死后他们的作品就可以让人随意改变成属于另一个私人的财产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现在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同已经非常广泛,每年我国都有数不胜数的古籍申报联合国,用以达到合法的保护。那么红楼梦是不是也可以算作我们的文化遗产呢,毋庸置疑绝对应该是我们前辈留下的文化遗产,是一笔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作为文化遗产,作为全体中國人的精神财富,任何个人好像都没有权力私自纂改,我们的文化部门显然是大大的失职了。他们应该毫不手软将随意改动文化遗产的人告上法庭,应该用绝大多数国民交给他们的权力,好好保护我们的精神财富。也许我们的法律还没有就这个问题作出清晰的明文规定,也许我们还有许多对文化遗产的空白,那就赶紧动手解决,文化遗产是不可能再生的。

  最后一个问题我本来不想写,可是为了红楼梦,为了我们的精神财富不受侵害,我决心破釜沉舟。红楼梦属于世界级的文学巨著,是我们中國人的骄傲,也是世界人民对中國文化认同的耀眼标志之一。如此显赫的文学名著,引得无数文学界英雄竟折弯了腰,谁都想在这块宝地上种出属于自己的庄稼。不过他们还算明智,他们的种植範围还仅仅限于研究和探讨,还没有直接将自己的大名贴在红楼梦的封面上。可是我们的刘作家有些得意忘形,他的续写看来好像就是要高高站在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肩膀上,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摘下世界级文学大师的金字招牌。可叹,可悲,可怜,一个作家失去了自己的腿脚,还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金光大道吗?

  中國南京 庄大军

  电子邮件信箱:zgnjzdj(at)163. com

  作者:庄大军

呼唤邱兴华案的司法公正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随着陕西邱兴华案经公安部A级通缉令的发布全国,这一背负11条人命的惊天命案因为其血腥残忍广受公众关注,人们期待着司法的公正来还无辜死者一个公道。在邱兴华落网后历经一系列法律程序的两个月之后,法院作出了几乎毫无悬念的一审判决——邱兴华获死刑。

  然而这个判决的公正性却受到质疑,在邱兴华的杀人动机这一点上,判决经不起人们的追问。主审法官对此“无法理解和不得而知”、邱兴华家属“怎么也想不通”、公众感到“让人困惑”,而精神病学专家对此却一点儿也不困惑——“邱兴华疑患严重‘疯劫’型精神病”。

  邱兴华的杀人动机至今不明,其连续杀人行为明显异于常人,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然而本案历经侦察、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法律程序阶段,却没有一家司法机关对邱兴华的精神状态进行过司法鉴定,使本案缺乏一份关于邱兴华精神状态的关键证据——鉴定结论,这使得判决结果无法经得起检验。邱兴华的一审辩护律师没有为自己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的申请,也没有以“精神疾病”来作为辩护理由,他以一句“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搪塞自己的工作失职,使法律的天平向着不利于本案当事人邱兴华的一边倾斜。

  这是一宗失去“程序正义”的案件,无论判决结果多么“大快人心”,也只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反面教材,因为它没有依法去收集必要的证据,也因为它忽视了对被告人的人權保障。以哪怕是“平息民愤”、“尽速结案”等来作为不取证的理由,是抵不过法律对“程序正义”的要求的。司法机关需要不受制于多数人的理性、智慧和对程序的服从。现代法治精神强调,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当一个案件没有“依循正当法律程序”去处理时,就走向了司法公正的对立面。这是法律对人權的保障,哪怕他是一个“十恶不赦之徒”。

  随着人类文明和法治的进步,人类社会对精神病患者逐渐开始采取人道和宽容的态度,在刑事责任领域,各国对精神病人均作出豁免或轻于心智正常人的法律规定。假若我们置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于不顾,以所谓“民愤”、“立功”作为办案准绳的话,当然是尽早将邱兴华这个“杀人恶魔”一杀了之来得省事。如此,在缺乏具有公信力的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将一个极可能患有严重精神智障的公民送上刑场,那就不是公正司法,而是在制造罪恶。

  当前,邱兴华案在二审的法律程序当中,接下来还有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有关专家已站出来公开为被告邱兴华奔走、疾呼,呼吁保障他的依法被鉴定的权利。他们非为被告一人而呼,实为中國法治而呼。我们愿意看到,司法机关不会抱着“要错咱就错到底”的态度,而是会重视、采纳这样的声音,将公正司法、保障人權、信守法治置于一切之上,以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来铸造“铁案”。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持续和深化,无疑正在走向司法公正的道路上,在向现代法治理念和进步的方向靠拢。一个广受关注的案件的审理过程,可以启示千万人心,可以消除弊见偏见,可以传播法治理念。

  或许,邱兴华案能够成为这样的一个标本案件,向我们的法治目标前进一步。

  2006- 12- 06

  作者电子邮件:gewei108(at)yahoo. com. cn

  作者:楚寒

影响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一)

  ——社会崇拜状态决定社会存在状态简论

  社会无论如何都会向前发展,问题是发展得好还是不好,发展得不好,就是负面发展。从一个长的历史过程看,这两个发展的方面常常是交织在一起的,有好有坏,不好的成分多了,我们就说社会发展慢了或停滞了。我们需要的当然是社会的良性发展。为此,我们应当探讨究竟是什么因素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的发展状态,这样的因素我们不妨可以将之称为:影响社会发展的终极成因。

  换句话说,社会发展的终极成因就是指影响社会发展变化的最根本的规律和首位原因。通过寻找和研究影响社会发展的终极成因,我们也就可以探求到改变社会的根本方法和途径,而其他的社会规律都应当是在这一总的规律的前提之下发生作用的。

  经过大量的社会历史观察和研究,我们发现这个首位的因素乃是社会的崇拜状态。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崇拜状态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状态。而不同的社会崇拜状态又是不同的社会崇拜对象所造成的,因此人的崇拜对象一旦发生改变,其生存状态也一定随之发生改变,从部分的改变直到完全的改变。无论就个人而言还是对社会而言都是如此。这是影响社会发展变化的首要规律。

  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并不难。如果我们能够客观地观察这个世界就很容易发现,世界上各国各民族的生存状态都与他们的崇拜状况相一致。基督教社会的人民生活是一种模式;伊斯兰教社会的人民生活又是另一种模式;佛教社会的人民也有自己的独特生活模式,凡此等等。在同一个国家中,不同的民族、群体或个体的生活也因其崇拜对象不同而产生根本的差异。有什么样的社会崇拜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社会崇拜状态决定社会存在状态的规律正是通过影响每一个具体的人的精神状态来发挥作用的。

  崇拜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人类不能没有崇拜。人类必须通过崇拜来满足自己心灵深处的终极的心理和精神需要,并由它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思想和行为,否则就会不得安宁。崇拜是人类的天性。社会崇拜状态决定社会存在状态的规律也可以通俗地表述为崇拜决定生活的规律,实际上就是人们所崇拜的对象决定了崇拜者的生活的规律。社会崇拜对象乃是导致社会崇拜状态的终极根源和内核,尤如磁场的磁极一样控制着社会磁场的运行规律。其具体作用的机理是:崇拜对象透过对人们的精神、心理和思想的主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活动,从而导致人们创造出与之相匹配的生活状态。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什么样的崇拜对象,他也就相应地拥有什么样的生活。个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民族和国家的问题也就不能得到解决;一个人的崇拜对象发生改变,那么他的生活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如果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则是社会普遍的崇拜状态决定社会普遍的生活状态,即有什么样的社会崇拜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纹革”期间,中國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当时,人们由于普遍地崇拜毛澤東,所以就自觉地去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争做毛主席的好战士、早请示晚汇报、“三忠于、四无限”、戴毛主席像章、唱语录歌、跳忠字舞、誓死保卫毛主席等等。如今,人们不再崇拜他,这些现象也就消失了。

  虽然一般来说,不太可能存在着全社会完全一致地崇拜同一个对象的情况,但是社会崇拜越纯正,社会生活状态的表现也会越趋向于一致。不同社会发展的情况如何,其实正是各个不同社会的崇拜对象支配着各自的崇拜者(尽管很多时候崇拜者常常错误认识崇拜对象的旨意)去建设、竞争甚至战争所导致的结果。

  依据这个规律所揭示的途径,人们可以很容易地通过选择自己的崇拜对象来决定自己的生活样式。也就是说你喜欢什么样生活,你就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崇拜对象,这就是所谓信仰自由。但实践的结果是认识真理的重要依据,人们崇拜谁更好,必须从实际的社会效果来加以判别,那可永久持续的、走势愈来愈强的崇拜对象才是最好的。任何以个人或主义为崇拜对象的都存在着严重问题,因为个人会死亡、会犯错误,主义也不会没有漏洞和缺欠,实际上没有任何主义能够长久不衰。以金钱、权力、物质等为崇拜对象存在的问题就更大。

  从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持基督新教信仰所导致的社会生活状态是最佳的。这些国家现在主要分布在北欧和北美,如瑞典、芬兰、挪威、丹麦等国家,北美国家则包括美国。英国也属于基督新教国家。今天被世人普遍赞许的民主制度也基本上只是在这些国家中得到了较好地运作。这些国家大踏步发展起来的历史距今只有近三百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在大约500年前,当北欧经历了著名的宗教改革,这些国家在最终确立了基督新教信仰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真正称得上进入现代文明的国家也基本上都是这些基督教系列的国家。北欧国家因其信仰的纯正程度相对更高,其国家的整体生存状态似乎也表现得更佳,在世界上的竞争力排名甚至超过美国。

  国际透明组织每年都进行全球范围的国家廉洁度和腐败排名,最廉洁的十几个国家除新加坡外,几乎都是西方基督新教国家,如丹麦、芬兰、瑞典、新西兰、冰岛、加拿大、荷兰、挪威、瑞士、澳大利亚、英国等。但即使是新加坡,有学者也认为关键因素还在于西方的价值影响,新加坡核心的东西是与西方接轨的(参见200602B《南风窗》杂志“被误读与忽略的新加坡经验——专访蔡定剑”)。在芬兰,送礼会被官员视为侮辱其人格,而不是企图得到的好处。该国已有30年无重大犯罪事件。冰岛自1918年以后只有4名高官因腐败而辞职,最近一次是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参见:略论中國社会病——在南开大学的演讲。作者:胡星斗)。

  在人类社会中,崇拜状况决定生存状况的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再深入一些,我们还可以描述它对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形态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崇拜状态也一定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形态,并因此导致相应的社会存在状态。这包括了道德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学艺术、科技创造力等等一切的社会重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是一个完整的社会链条和有着严密因果关系的社会构造系统。一定的社会崇拜体系建构了一定的社会存在体系,每一个不同的社会体系也都首先表现出各自的崇拜特征。基督教社会有基督教社会的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体系,伊斯兰教社会有伊斯兰教社会的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体系,如此等等。这都是很独特的。一个社会如果在崇拜方面不能有所改变,其社会文化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也不能有所改变,其社会生活状态自然也不能发生内在的改变。不同社会崇拜构造的是不同社会的精神秩序,并进一步构建出与其相应的现实秩序,从而产生不同的社会文明。因此,在没有找到新的社会精神崇拜出路之前,若仅在原有的意识和文化体系中去寻求发展,就必然会遭遇到来自原有的社会崇拜状态的拦阻,结果就只能去翻历史的故纸堆,导致走回头路。这也是为什么中國总是跳不出漫长曲折的封建历史的最根本原因。

  所以,在历史所形成的社会崇拜状态之下,如果发展已经达到饱和,那么原有的文明就已不再具有突破的空间,这样的文明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末世文明。末世文明的最主要特征就是拒绝尝试任何新思想新事物,极度故步自封,已经失去了自我更新和发展的能力。而导致此种不能继续发展的真正原因正是主流社会对原有崇拜对象的迷信。由此,社会危机也往往已经孕育其中。

  在这样的社会当中,社会发展的突破是一定要求首先更新社会精神崇拜对象的,而且必须是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健全的精神、心理、思想行为动力和更宽容的社会实践环境的精神崇拜对象,非如此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得到真正健康的发展和突破。中國在近代出现的资本主义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给中國社会带来的发展,无一不是突破社会传统崇拜对象的结果。只是那些新的崇拜对象仍然存在局限性,而且在社会中也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确立,而只能说是带来了新的崇拜因素。所以,中國社会的发展也总是处于摇摆不定之中。

  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的是:错误的社会崇拜必然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个人崇拜、英雄崇拜等都是不正确的崇拜,也是导致邪教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并绝对地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纹革”发生的终极根源就是个人崇拜、权力崇拜和英雄崇拜,从而导致了破坏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形态,也造成了当时社会糟糕的存在状态。

  错误的崇拜就是迷信,正确的崇拜才能称之为信仰,这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问题是人类如何才能正确地去崇拜。一旦错误的崇拜对象进入人心,错误的社会思想和行为过程也就开始了,再想扭转就很困难,这也是为什么“纹革”会产生那么大的破坏力的谜底,至今也还有不少人迷在其中。

  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者必须尊重基本事实。不管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才算好猫。实践是认识真理和见证真理的重要途径,实践也是检验谬误的重要途径。我们能够判定崇拜对象是否正确的办法可以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看祂所带来的长期效果如何。所以,我们只能参照在各种社会当中,对由不同的崇拜对象所导致的社会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效果来进行比较,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其二,我们还应当判别,当我们陷入某种崇拜状态之后,当事人是否还具有正常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是否总是处于非理性的暴力的情绪化状态中。正确的崇拜状态不会使人如此。

  选择了新的崇拜对象,或者被崇拜对象所拣选,就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崇拜对象一旦确定之后就转化为崇拜的实践过程了。不同的崇拜有自己不同的实践方式和方法要求。崇拜的方法和认识必须与崇拜的实践相结合才会产生完整的现实效果,否则也只是知道了这个道理而已,并不能真正得着这好处,因此终归还是并不明白。从严格意义上讲,理论已经到此止步,逻辑的作用十分有限,后面发生的是切实的崇拜体验。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应当拥有自由选择自己的崇拜对象的权利,这就是信仰自由的含义。不同的信仰之间可以互相影响,但不应彼此强迫,更不应互相迫害。人们应当彼此尊重,并且在信仰自由、和平共处和法治的现代文明准则下互相交流、和平竞争,坚决反对任何的非法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对不同崇拜的宽容是非常重要的现代社会准则,是人类社会最高的理性,也是正确的崇拜对象一定赋予的原有之意。

  所谓不同文明的冲突,在本质上正是不同崇拜的冲突。因此,人们的行为应当自觉受到法律的约束。人们不应当因为不同的崇拜对象而彼此攻击和互相杀戮。人类应当在崇拜的领域中运用正确信仰所规定的普世适用的文明方式,我们今天所倡导的和諧社会的建立也应当从信仰的源头开始理顺,从而使拥有不同崇拜的人们能够和睦相处、各得其所。但我们也知道依靠人类的自觉和所谓理性常常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强有力的社会法治体系是其必要的基本保障,社会不仅在处理经济、政治、思想、言论等领域中必须依法处置纠纷,也必须在精神崇拜领域依法处置纠纷,人类应坚决摈弃不同崇拜之间的相互迫害和战争,而采用和平竞争的方式来促进人类崇拜的健康文明发展。只有如此,人类社会才可以说是真正进入了文明时代。令人欣慰的是中國已经在法律框架上完成了这样的社会构建。在2005年3月开始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这是中國步入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的结构性标志。

  我以为,所有真正希望中國走向强大繁荣的人们,都应当对这一终极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

  ——略论有神的辨证唯物主义

  传统上的辩证唯物主义似乎都是讲无神论的(本文在这里探讨的神仅指圣经里所说的上帝,是至高神的概念)。但是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传统的辩证唯物论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发展。当我们在今天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和实践来研究和考察有神论的时候,我们惊奇地发现,从辩证唯物论并不能必然地得出无神的结论,至少在辩证法的层面无神论与有神论具有同等的意义,然而如果当着有事实能够证明神是一个真实的存在,那么我们不承认有神就反倒陷入了唯心主义,并导致了唯物主义的谬误。

  的确,过去我们只知道存在唯心主义的谬误,但实际上,辩证唯物论作为人类认识客观和主观世界的重要理论成果,作为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其本身也存在不断修正自己原有不准确论述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辩证唯物论也完全支持关于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重要论断。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什么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现在仍然是需要认真研究和通过实践来切实加以认识和检验的。其实,在历史上出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中,就有不是无神论的有神论唯物主义者。

  要弄清有神无神的问题,首先还得要弄清神的概念。本文所说的神乃是依据圣经的描述,即神是一个灵,控制着宇宙,控制着世界和灵界、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有形与无形,是无限的存在,是至高绝对的力量。如果用辨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语言,本文则将其大略定义为:神乃是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总和,或者说是最高的规律,而且这所有的规律又都是出自于祂. 当然这样定义神仍然是某种片面意义上的,因为人是无法完全定义神的。但这样的定义对于本文的讨论已经基本够了。

  对于神的存在,我们若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来加以观察就比较容易看清楚。这样的观察虽然属于人类崇拜的精神领域,但却必须在大量的和长期的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寻找现实证据。否则用精神无法证明精神。我们今天能够明白看见的一个显著的见证就是:我们所享受到的现代科技成果,几乎没有一件不是来自相信有神的国度的发现和创造,我们的学校里所教授的数理化和现代管理等自然和人文的知识也基本上是来自这些国度。

  辩证唯物论的一条重要法则就是:实践是认识真理的重要途径,或者说实践的结果是认识真理的重要依据。意思就是一切都要看效果,要尊重事实。实践是认识真理和见证真理的重要途径,实践也是检验谬误的重要途径。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神的不存在,神只不过是由人所制造的一个概念,而且相信有神对我们也并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当然我们也就绝对地不应该相信神。可是,在今天,当着几乎所有不相信神(上帝)的国家的社会存在状态都普遍落后,而反过来相信有神的国家却几乎都是世界一流或者二流的国家时,难道我们还不能通过比较得到发人深醒的启示吗?难道我们还能简单地认为他们全都搞错了崇拜对象吗?

  承认不承认有神其实并不是一个主观认定的问题,如果主观认定错误,就可能出现用错误来否定正确的情况。真理无论人是否承认都是自在的。但是在人来说,承认神是一定要有令人相信的确实依据的,而这样的依据比比皆是,而且经过信仰的实践,人们也能切实感受到神的存在。正如我们看不见空气,但却能感受到空气一样,这绝不只是人的心理感受,而是有来自神对人的主客观活动的明确影响,并能使人在完成自己的具体事务中得到切实的帮助。相信有神的人们,就能够按照具体的有关信仰的规则和方法,比如通过祷告的方法,切实感受到与神的直接沟通。而籍着神的赐予,信祂的人们便能够拥有很强的创造发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当然相信神并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这样的好处。

  这的确很神奇,但这实际上正是相信有神的国度能够产生高度发达的科技创造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也是这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秘诀。如果我们不相信奇迹,那我们也一定无法创造奇迹。相信神的人们从不认为仅仅依靠人的力量就可以创造发明出如此繁多的现代科技成果。所以,相信有一位至高神,并常常求助于祂,就可以使人和社会从精神到实践、从设想到出成果的整个链条都得到彻底理顺,并产生高度发展的社会文明。这些都已经被历史证明是客观的实在,决不虚妄。因此,不相信神的人们是不应该在从来就没有真正品尝过梨子的滋味的情况下就说它不是甜的。

  有关生物的进化问题是长期困扰我们相信有神的重要障碍之一。其实这在今天看来根本就不算问题,纯粹是因为人们在认识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才得以将这个问题上升到有神无神的层面上来争论。当然我们不否认这样的争论对促进人类认识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进化论其实并没有突破最高规律的制约。我们知道物种首先要有起源,然后才有进化。而无论物种的起源还是进化都受到物种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制约,都不是物种自己所能控制的,因为生物进化的范围无论是起点还是终点似乎都是不能自己的。正如人的出生和生长自己不能控制一样。那么受什么控制呢?也许我们又要说是受自然规律的控制,如果自然界存在的这个规律就是最高的、总的规律,那也就归向了我们所说的神的概念,最终是神控制着一切。

  全面意义上的神并不是人能够完全认识的,无论人类如何想象也无法达到那样的地步。承认这一点恰恰表明人类的认识总是存在发展的不尽空间。而神正是这样一个无限的存在,是一切存在和虚无的总根源,是时间的起点和终点,也是精神和物质的主宰。这些在圣经中都有明确的表述。

  作为辩证唯物论者,我们相信或不相信有神,关键在于神是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以及它的实际意义。如果神的确是一个真实存在,我们就只能相信。如果相信有神不仅可以使我们突破现有的认识局限,进一步认识到真理存在的无限性,同时更可以带领我们建设全新的社会文明,可以使我们真正明白一个新领域,看见一个新天地,可以使我们科技发达,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幸福,那我们就应当放弃主观成见,按照科学的态度去研究研究,体验体验,最后得出是否有神的结论。我们既然要变革梨子的滋味,就应当亲口去尝一尝,须知奥妙全在这里面,否则无论人家怎么说梨子是甜的你也不会完全明白。实践不仅是认识真理和见证真理的重要途径,实践也是检验谬误的重要途径。采用这样的态度才符合彻底的辨证唯物主义的要求。否则,我们就可能已经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沼自己却还不知道,还总自以为是地在那里做无谓的争论,而这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是时候了,中國现在急需系统整合已有的全部的思想精神资源,使其能够互相取长补短,去伪存真,与时俱进,理性探讨,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各尽所能,形成新精神、新文化,为社会的现实发展服务。实际上,如果我们抛弃掉自以为是的主观情绪偏向,正确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基本方法,恰恰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见神的真实存在和他的大能,并达到对真理的更加完全地认识。

  (三)

  ——怎样知道有神

  神是由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合一构成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上帝耶和华、上帝的儿子耶稣、上帝的灵。神只有这一位,是三位一体的。

  因为我们很多人从来没有意识到神的存在,也不知道从何种途径能够体验到神。所以,我们的许多学者、专家在谈论基督教信仰和西方文化的时候,只以为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以为基督信仰只是一种对基督教教义的认同和遵行,是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是一个理论的实践问题,并不以为上帝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并不知道对上帝的信仰其实是一个有真实互动感受的过程。也就是说,人们常常并不明白这个信仰后面的真实情况,于是就简单地从主观上否定有神了。我们太性急了,当我们还没有完全弄明白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就急于写批判文章了。

  幸运的是这个障碍其实是很容易突破的。本文在这里就是想要告诉读者如何才能认识神的具体内容。

  上帝是又真又活的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绝对存在(统筹着所有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神是一个灵,是人无法以自己的智慧和聪明来想象和界定的真实存在,神是宇宙的主宰,是能够在一切事情上给我们正确帮助的援助者,更是我们的拯救者。因此可以使一切相信祂的人们得到最的大好处。祂是能够为人解决各样问题的神。

  任何人都可以认识神,只是必须按照神所制定的程序,一步一步走进去。具体说来,你必须首先愿意做这样一个祷告: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末我愿意相信你,我也诚心向你承认自己是一个有罪的人,愿意悔改,并求上帝赦免自己的罪,也愿意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来到人间,拯救世人,并从死里复活,我愿意让耶稣作自己的救主,拯救自己的灵魂,掌管自己的生命,并求上帝赐下圣灵给予帮助,使自己能够感受到上帝的存在。然后以“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门!”这句话做结尾。而且每一次祷告结束时都请务必用这句话结束。

  你从这个祷告开始,以后凡事祷告、凡事祈求、凡事感谢,圣经上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马太福音7:7)。于是你将逐渐进入一个令你吃惊的新天地,奇妙的事情、无巧不成书的事情,将一件件发生,你的生命将逐渐焕然一新,得到彻底的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也都能够籍着祷告得到神的具体的帮助,一切都变得越来越顺。尔后你应当受洗,再后你还会受圣灵的洗,然后完全的重生得救。圣经上说:“信而受洗的必得救”(马可福音16- 16)。以后你会越来越明白,你知道你是真的明白了,神为你开启了心窍,你被启蒙,你也会知道为什么相信上帝的民族的科技、经济、文化和社会能够发展得如此迅速和繁荣发达。

  除了向上帝祷告,还一定要常常阅读圣经,读圣经是了解上帝旨意的最重要的途径,最好从新约开始。读经、祷告、聚会是人与神发生交往的方式,你与神的联系越紧密,你的生命质量就越好,得到的帮助就越大。对于你生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只要你祷告,顺服神,神就会带领你一步步解决,你会惊叹那是多么的奇妙和不可思议!实际上我们没有神的保守就不能平安度过此生,我们的属灵生命也不能复活和成长并得着那永生的好处。能够得到神帮助的人们是蒙福的,得不到神帮助的人们则是不幸的。而不能得到神帮助的人们主要是因为不知道有神,也不知道如何寻求神的道路,神的福音还没有临到你。所以认识神是重要的第一步。

  “愿意相信上帝”正是认识上帝的“门”。好似一个人要想知道一间屋子里面的情况,就一定先要进入屋门一样。“信”使人得以进入上帝的“屋子”,并看见屋内各样的物品,享受到主人所给予的各样好处。耶稣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约翰福音10:9)。这“门”内的空间其实是无限大的,是另一个层面的空间,有着我们以前完全不知道的景况,存在着无数的奥秘。

  本文在这里所说的正是基督教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基督信仰的源头。也称为上帝的福音。如果我们要研究基督教文化或基督信仰,就一定要知道这些内容和体验这些内容。但以上也只是一个简略的介绍,互联网上有许多基督教网站,最方便的就是上网去了解有关内容。可以在网上寻找一些牧师或基督徒讲道和见证神大能的视听节目或文字资料来学习。若能够去教堂听牧师讲道或咨询就更好。你将得到更为详尽和准确的帮助。总之,相信上帝一定会使你感到平安喜乐,使你能够在神的帮助下克服人生的困难,获得健康的新生命,使你的人生逐渐上达到一个至高的境界层次,并不断伴随着丰富和长进,使你真正明白生命的奥秘。这是你不进这个“门”就绝对感受不到的。相信神和不相信神完全是两种性质和两个水平不同的世界,其中的差距是天壤之别,真正一个是在天,一个是在地。但我们要注意不要进错了门。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不由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的,那人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0- 1)。

  相信上帝只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好处,而且是无限的好处,人们都可以自己去试一试。这是不用付代价就可以得到的人生最大利益。“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十四章六节)。而且“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 16)

  我们都应当追求真理。相信上帝,遵行圣经的真理,靠着神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拯救,然后再去传神的真道,靠神拯救他人的灵魂。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与价值,也是对人类最大的爱。否则我们便没有找到生命的真谛。圣经上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马太福音16- 26)。

  至于人在世上的生活所需,圣经有言:“你们需要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六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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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江宜清

现代隐士运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大学生就业难怎么办?当局想了很多办法,但还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大学生还是一年比一年难就业。我认为那些办法都是下策,因为当局是从大学生如何才能就业的角度出发的,而我的办法是从大学生为什么要就业的角度出发的。当局想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统治的稳定,而我要解决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大学生能自由快乐的过一辈子。因此我这篇文章完全是为大学生写的,压根不考虑当局的统治能否长治久安。

  大学生为什么要就业?还不是为了过上幸福的生活,如果象西方一些高福利的国家一样,不就业也能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大概没几个大学生会选择就业,中國人民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恐怕也就要中断了。中國人为什么勤奋?因为日子太难过了,不卖命活不下去。人不是为了谋生而活着的,但可怜的中國人却不得不为了活着而谋生。只是谋生也越来越难了,即使找着了个工作也没啥意思,从参加工作到买房子得多长时间?普通大学生毕业后二十年能买套房子就算幸运的了,更多人可能要一辈子做租房族。虽然咱中國的GDP增长年年列世界前茅,但跟着增长的只有物价,普通中國人的工资却是增长缓慢。就算你有了份报酬不错的工作,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却得让你终日神经紧张,想要既轻松待遇又好的工作,查查族谱,看看你跟胡总温总祖宗十八代沾亲带故没有。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办法就是不就业。不就业干什么,难道自主创业?非也,当局提出了自主创业的口号也没蒙住几个大学生,尽管当局开列了一通优惠条款。其实只要大学生去当隐士,就业问题也就解决了。现代隐士运动属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大学生向当局表达不满和抗议的最和平的方式。人活着就需要自由,既然工作难找,找到了工作也不过是作茧自缚,在城市里活着对于一个还有灵魂的人来说实在没什么意思了。农民工兄弟浩浩荡荡进城,那是人家文化水平低和为了养家糊口没法子,咱大学生总不能也就为了吃穿而活着吧?他们进城,咱们下乡。下乡干什么?当隐士去。

  我建议想过自由生活的大学生自发去农村,越偏僻越好。去了农村不但没有了就业难问题,而且还能获得自由。在城市里想自由就难了,一不小心就得头破血流进班房,到了农村我们就能和平的得到自由。当然,我建议大学生去农村与当局鼓动大学生去农村工作是完全不同的,我不是要大学生去农村为社會主義新农村建设做贡献,我对那东西完全没兴趣。我是说去农村当隐士。我希望看到大批的大学生到农村去开垦种地,住茅棚瓦房,一个人也行,若干人合作也行,生活在大自然中多好。最好能去山沟沟,跟现代文明彻底隔绝,回归男耕女织的生活,每天种完地后,爬到山顶上看夕阳,农闲时候带一卷古诗坐到小溪边念念,自由自在,完全没有现代社会规则的制约和压制,让天性得到彻底的解放,活泼潇洒的快乐一生,岂不是天底下最自由的人生?当然物质生活很艰苦,但精神的逍遥自在却是现在富豪高官们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

  大学生就业难是大学生步入社会后被奴役的开始,勉强找到工作后则是被奴役生活的延续,直到进入坟墓。其实就算有一天死掉二十万大学生换来了中國社会的自由,那也是很有限的自由,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我总不希望有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死去,我更不能忍受革命胜利后的庸俗与无聊。于是我发出心底的呼唤:大学生们,去农村做隐士吧,越偏僻越好!但倘若真有大学生响应,不晓得当局能否恩准他的自由选择?

  (2006年12月9日)

  作者:黄泰

中国教育改革新思维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中國教育改革已经进入了死胡同,或者说从有这个名词开始,它就一直呆在死胡同。也记不得素质教育的口号囔囔了多久,反正今天的中國教育体制依然是彻头彻尾的应试教育。我认为除了那些靠喊着素质教育升官发财的人之外,一般中國人可以对当局所谓的素质教育彻底死心了,中國人民可以一致给中國教改判死刑了,早点抛弃当局的教改,教改才会开始出现希望,咱中國人民的智商绝不亚于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教育是咱老百姓自己的事,当局凭什么在折腾了几十年后毫无成效,还要继续瞎指挥着教改?

  在中國的现实国情下,我们无法指望在当局推行的改革中,应试教育能转型为素质教育。所以中國教育要实现素质教育,要实现现代化,只有走一条与其它国家不同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企业办学。什么叫企业办学?企业办学是相对官方办学和普通民办学校而言的。中國现在的普通学校,主要是官立的,还有少数是私立的,但无论姓官还是姓私,都走不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因为它不知道除了考试还有什么方法可以甄别人才,所以改来改去都是从考试上改,其它的只是形式,而在中國读过书的人都知道,那些考试内容皆是僵化的教条,完全分辨不出一个人才能的高低,中國的学校只是在培养考试人才,甚至连科举都不如,中國的学生大多都对政治冷漠,与科举时代的读书人恰恰相反。即使是考试,也永远改不出个稍微合理点的方案。就拿公务员考试来说吧,无论你报考什么职务的公务员,一张试卷上照样是英语、地理、数理化样样皆备,好象不会解方程就干不了文秘,不懂英语就不能在乡政府管档案。我们只有把这种考试彻底抛弃,才能走出应试教育的阴影。

  中國人上学现在几乎都是为了得一张文凭好找工作,如果企业不承认文凭,学校就要大量倒闭,没多少人会向学校交纳昂贵的学费而其实并不能学到什么,我可以说中國真正的人才基本是靠自学的,没几个是在课堂上听来的。如果不为了那张文凭,大可不必进学校,去图书馆办张借书证,自己看一年书,至少抵得课堂上听五年课。所以说中國的学生很可怜,浪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到头来就得到一张纸,要那张纸也就是为了找工作。倘若某个大企业对一名高中生说,你别念大学了,到我们企业来工作吧,绝不亏待你。这学生肯定退学了。中國的现实就是如此。

  既然上学与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问题的症结我们也就找到了。只要有其它办法能保证学生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么现在中國的学校就没几个人去读了,而企业办学就能做到这一点。中國的企业现在也抱怨人才难得,虽然人才市场上是黑压压的毕业生。企业想得到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也只有走自己办学的道路。企业想得到人才,社会想解决就业压力,双方都有需要,那就好办了。下面我就谈谈我的设想。

  首先我把企业分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大企业有能力独自办学,中小企业可以联合办学。我说的办学是全然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学校,这学校是由企业与社会协议举办的,同样分为小学、中学、大学和继续教育学院。打个比方,现在老白家有个7岁的小孩叫小白,到了上学的年龄,但不去现在的普通学校了,而去企业学校。经过相关机构测试,给出小白长大后适合从事哪些方面工作的建议,然后老白给小白选择一家企业学校入读,进校前签定协议,小白学成毕业后即可进入这家企业从事相关工作,根本不用为找工作发愁了,而且也不用交纳现在学校那么高的学费,只需要交纳成本费就可以了。倘若很贫困没有钱,也可以跟企业协商,先欠着,等毕业参加工作后再从工资中扣除。中國的孩子以后都进企业学校,企业学校的课程是经过每个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精心设计好了的,是公共知识和企业专业知识的结合。绝不会再出现应试教育的弊端,没哪个企业愿意培养只会考试的考试机,素质教育自然形成了。

  大企业可以獨立办学,中小企业实力不够可与相关行业联合办学,等于将现在的办学权由当局转给了企业。但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会不会只懂本企业的知识?不会的,这个方案实施当然有一套监督机制,而且未来的世界需要的是知识面宽广的人才,任何优秀的专业能力都是建立在扎实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不识字的人能写文章,没有不识数的人能解方程。在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带动下,企业学校自然会将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的人才,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赢得未来。对于半路出家想进入某企业工作者,可以进企业继续教育学院学习,而且并不是每个学生都要读完企业学校的小学、中学、大学,而是根据其学到的东西分配相应的工作,以后还想学再接着学。对于一些资质优异的孩子,可以送到科研学术机构办的学校学习,真正做到应材施教。

  这个方案如果能实施,短短几年就能培养出大批应急人才,改变中國人才短缺,庸才泛滥的危局。二十年后的中國青年,都将成为国家社会的栋梁,中國就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了,中國教育改革就大功告成了。

  作者联系方式:QQ:258176861

  Msn:huangtai84(at)hotmail. com

  作者:黄泰

自由的困境与出路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在人类追求自由的道路上,布满了陷阱,困境重重。绝大多数人与自由都是无缘的,甚至许多用生命去争取自由的人,最后得到的也并非真的自由。自由之难得远远超过世人的想象,而世人几乎都在追求一种虚幻的自由,并认假为真,终生不曾醒悟。

  何谓自由?自由是针对人本身而言的。自由究竟是一个事实还是人的一种感觉?一个生活在公认的自由国度的阔少,他可能会整天抱怨自己不自由;一个监狱中的囚徒却会觉得自己非常自由,毋如说自由更是人的精神状态。然而自由毕竟要通过某种方式得以实现,一个永远坐着发呆的人,我们很难想象他是自由的,即使外表看来他没受到什么限制,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他是一个自由人,否则干脆我们把房子,树木也称做自由的了。对这些存在而言,本无自由与非自由,那只是自然状态。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自由是关乎人心的,心灵的自由才是最真实的自由,也是自由的终极目的。所谓心灵的自由,即心灵摆脱外在的束缚,使人成为真正的“灵”的存在,我们忽略了人是万物之灵的深刻含义。只有当人的心灵不再受到外物的牵累,自由才成为实在。也就是说,无论环境如何变化,个人亦不会因此而感受局限,当然外在的表现并不是重要的,那么个人就实现了自由。从这点上我可以说,真实的自由与外境无关,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毅力和决心,他就一定能获得最真实的自由,永恒的自由。

  但现实中却并非人人都是卓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这时候人们无法摘到最高处的果子,便约定共同摘取长得低些的果子,哪怕是次品。于是虚幻的自由便成了世人普遍的追求目标。我将需要通过改善社会制度和生存环境才能获得的自由,称之为虚幻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是建立在人对外境的依赖上的。终非长久,也终不能给人心灵以真实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让人永远摆脱一切痛苦和烦恼的,而虚幻的自由的本质不过是苦中作乐而已。

  当然,我并不简单地将虚幻的自由否定,我不能奢望人人在这一生中都成圣成佛。虽然政治家所鼓吹的自由和庸众所追求的自由根本上是虚幻的,但它毕竟可以减轻世人的痛苦,可以使世人多得一份幸福,即使这幸福也是那么不彻底,那么残缺。同时外在环境的改善,的确可以使一部分人有条件追求心灵的自由,当然也有更多的人却以追求自由的名义耽溺于花花世界,醉生梦死。

  中文的“自由”一词,原本出自佛经,人的真正自由,或许只有在对心灵世界的努力开发中才能获得。但当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在今生得到最高层次的自由时,我将祝愿全人类都有一个相对自由的生存环境,少一份痛苦,多一份幸福,哪怕这些都是梦花水月,因为我的祝愿仅仅出自人性的慈悲。

  作者联系方式:QQ:258176861

  Msn:huangtai84(at)hotmail. com

  作者:黄泰

“地球是圆的”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倘在迷信“天圆地方”的远古,讲“地球是圆的”,一定是神话;而在“神州六号”升天的今天,还讲“地球是圆的”,则无疑是废话。

  丹麦哲学家克尔剀郭尔在一则寓言中写道:一位精神病人逃出医院,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精神有问题,走在街上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砰,地球是圆的。”他觉得这句话是真理,而讲真理的人是不可能被当做精神病人的。可是,他最终还是被带回了精神病院。

  “地球是圆的”固然是真理,但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常识。把常识性的东西拿来没完没了的重复,并自以为聪明得意,岂不是自欺欺人?自欺欺人岂不是有病?然而,讲“地球是圆的”虽只是个别精神病人,但“讲真理”??不断重复常识性的东西,却是许多正常人的一种正常现象。

  “实事求是”是真理,也是常识。可自古以来,它不是一直在被重复么?汉代史学家班固首次提出“实事求是”的观点,唐朝学者严师古将它阐释定义为:“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历代文人都把“实事求是”当做为文治史的最高准则。毛澤東更是把“实事求是”发展到顶峰??提高到政治层面,上升到馬列主義的高度,并规定为中國共產黨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讲,馬克思列寧主义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几十年来,“实事求是”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在各级领导讲话、各种会议文件、各类新闻报道中,“实事求是”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民贵君轻”是真理,也是常识。自从孟子倡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后,历朝大小官员都把它挂在嘴上象和尚念经一样天天念叨着;七品芝麻官徐九经“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的著名官谣,广为传唱,至今不绝于耳。随着时代的变迁,“民贵君轻”的提法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三民主义”到“为人民服务”,从“叁個代表”到“执政为民”,尽管提法不同,其实意思都是异曲同工。也许是由于不断重复的结果,“民贵官轻”不仅日益深入官心,而且日益深入民心,老百姓也都下意识地把官员当做“父母官”,巴望着“包青天”下凡为他们解难赐福。

  类似这样的重复还有很多,似乎不用继续举例重复。既然重复常识是精神病的表现,为何我们正常人还要那样“无病呻吟”呢?有人或许会说,重复是为了使我们牢记经验教训,不至于重蹈覆辙。反思历史,我们最容易犯的恰恰就是常识性的错误。譬如人不可能活到一万岁,应该是再普通不过的常识吧?可几千年来我们却是那样虔诚地对皇帝高呼“万岁”;又譬如仆人为主人服务,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常识吧?可当今那些身为“公仆”的官员,不仅不老老实实地为作为“主人”的人民服务,反而欺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并把原本属于人民的财产窃为己有……然而,历史似乎总爱开玩笑,对“真理”不断重复的结果,往往是错误的一犯再犯。每当“实事求是”讲得最凶之时,个人崇拜、浮报虚夸等等却是最泛滥之日;每当“为人民服务”讲得最响之日,欺压百姓、贪污腐败等等却是最猖獗之时。

  看来,谎言重复一千遍可能变为真理,而真理重复一千遍则可能变为谎言。尤其是把常识性的东西当做真理加以重复,并把重复当做真理的“发展”和“创新”,则会走向真理的反面。

  作者:杨学武

美国梦和中华文明的“缺失”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在香港的《凤凰卫视》,余秋雨先生主持了一个名为《秋雨时分》的节目。每天,他歪着脑袋,搓着手,洋洋洒洒地教上一课,最后再翻开一页,来上一段“秋雨语录”结尾。他主持的节目在全球通凤凰快报之后,每天来上一段大约也就五分多钟,在周末连起来再作一个一周的小结,好一个“权威”教授开课的派头。余秋雨先生在他的节目里讲了不少很有见地的观点,但是存在的问题很大。

  在余秋雨先生连续指证中华文明和中國文化的“缺失”和“缺陷”的过程中,他观察问题的视角有明显的偏差,根据一些表面现象作了过度的延伸,逻辑推理不合理。他经常列举一些当前的社会风气败坏,文人墨客的习惯用语,以往批判孔孟之道的例子和中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巩固其政权所采取的种种误国,误民做法,进而延伸,用“缺失”和“缺陷”来归罪于中华文明,诉说中國传统文化存在的严重问题,并以此做出结论。他的这些说法粗听起来似乎言之有理,但是经不起推敲,缺乏说服力。

  余秋雨先生好似“胸有成竹”,事先就对中华文明编制和罗列好了一大串“罪名”,然后再从过去的和现存的各种社会现象中寻找罪证,因此得出的一些结论难免牵强。评判和总结中华文明和中國的传统文化,余秋雨给这个节目出的课题实在太大,有些自不量力。本人开始只是抱着读书和教书人的同情心,耐心地跟着他的节目听了下去,谁知道却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不得不提出质疑。

  具有五千年中华文明发展的中國传统文化,应该是一个包罗万象,海纳百川,拥有诸子百家学说,经过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变化,经济发展起伏和随之引起的文化振荡,沉淀下来的笼统产物。诸子百家的学说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和衰败而发展,随着社会的需要和统治者的好恶而兴衰。由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家,中國有上千年的尊孔历史,也并不能就此来断言,儒家学说就是中國传统文化的唯一代表。尽管有的学说和思想不能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和青睐,但是还是通过各种途径传承了下来,它们应该都是中國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中國近代考古学的发现已经充分证明,中华文明是在一个广阔的地域,各地几乎同时发生,具有多重起源和文化多样性的特点。中华文明在其形成的过程中,不排外,具有包容,接纳,融合外来民族和外来文化的鲜明特色。由于地域广阔,两千年前就达到了国家统一,再加上前面提到的两大特点,使中华文明能够生生不息,历尽劫难而继续存在,充分体现了中國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國的传统文化应该是一个既充满着矛盾,冲突,又互补,和諧共存,融合的大综合体。

  实际上中國历代的统治者和不少读书人并没有这么重的书呆子气。他们往往都是实用主义者,嘴上讲的是一套,具体做起来却是广纳并收,毫无门派障碍,只要好用的都会拿来用。利用儒家学说,或推广佛教来稳定社会,利用法家的理念来治国安邦,算是一例。就算是同一门学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强调的重点和发展的方向也会有所不同。儒家学说和中國佛教的传承和发展过程应该都能说明这一点。西方的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传承和发展过程也是这样。

  至于一些社会风气,习俗,平民百姓的精神面貌,包括一些文人和学者的道德修养,以及由特定的社会生存环境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现象,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处在不同的社会压力和经济状态下会随之变化。在国泰民安,经济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状态下,社会文明程度必然会随之提升和发展。在连年战争,遭受了严重的天灾人祸状态下,家破人亡,民不聊生,自然会盗贼四起。在破除了原有的社会道德底线,失去了信仰,有权势的用尽一切手段侵吞国家财产,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全民向钱看,不择手段想成名,发财致富的社会状态下,民风败坏,道德沦丧,什么怪异的社会现象都有可能出现。

  因此,能够简单地把社会风气败坏,一些文人墨客的习惯用语,儒家学说中的一些糟粕和中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巩固其政权所采取的种种误国,误民的做法,来代表中华文明和中國文化吗?本人认为,简单化地用一个时期的,或局部的一些社会现象和存在的社会问题,来评判中华文明和中國的传统文化的“缺失”和“缺陷”是极不严肃,也是肤浅和荒唐的。而且,处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文明,当然会有其不同的特点和局限。用农耕社会的文明与工业社会的文明作比较,并且以此来断言中华文明的“缺失”也是极不负责任的。

  本人认为,要做到比较客观地谈论和评判某一种学说,或某一门学派已经相当不容易了。最好的做法是全面地列出它的重要观点,叙述其产生的背景和发展过程,客观地描述它的影响范围和曾经发挥过的作用。至于要对某一家学说,或学派做出评论和评判,必须避免因为自己的认知局限所形成的偏见,不能武断,要十分小心,并留有余地,如果没有把握,还是让读者自己体会和下判断为好。

  对中國的传统文化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保留其精华,去除其糟粕,涉及继承,改革,重建,发展和创新的一个艰难的文化复兴过程。它是一项拓展和弘扬中华文明的极为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众多学科的学者和专家,携手合作,常年累积的划时代的巨大工程。比如在中國的断代工程中,采用了一些现代高科技,联合了众多学科的学者和专家一起来探索历史的真相,让证据来说话,允许有不同见解的存在,而不是由少数所谓的学术权威拍板,武断地下结论,就比较有公信力。

  要公正地比较和评论不同的社会文明和传统文化的特点,优点和不足,就必须设置一个相同的,或十分类似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历史发展时期作为可比性的假设前提。而且这种比较还必须历史地,发展地小心论述,不要太轻易地下结论。否则,用来做比较的双方因为不是处在同等的基础上,根本就无从比较,或者会发现没有一处是顺眼的。如果有人硬是要拿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文明和传统文化来做这种不对称的比较,试图以自己的成见,或偏见,人为地加以褒贬,只能沦为一种卑劣的宣传和攻击手段,很容易像亨廷顿那样,落入“文明冲突”的陷阱。

  任何再杰出的个人都存在认知的局限性。如果先入为主,有了自认为理想化的,正处于工业社会鼎盛时期的西方基督教文明作为参照物,对正处于从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中國传统文化这个庞然大物,所做出的随意比较和横加评判,就会像是瞎子摸象,胡说一通了。一群瞎子摸象,摸到躯体的说大象是一堵墙,摸到大腿的说大象是一个圆柱,摸到鼻子的说大象是一个粗大的管子,没有明眼人的指点,或者放弃成见,交叉换位,反复探索,就不可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余秋雨以前是搞艺术理论和写散文的。在网上搜寻了一下他的全部作品有37部之多,多数是散文集,与他人合作,涉及介绍中國文学和哲学的有两部(注:另有一部“知道点中國文学”内容应该是与“中國文学知道点”重叠的),介绍世界文学的有一部。在出这几本书的时候,余秋雨心里应该还是明白的,这些不是他的老本行,用“知道点”清楚地表明,这几本书只是介绍入门的性质。

  怎么余秋雨先生经过到国外走马观花转了几圈,又跟着《凤凰卫视》做了一些节目,就能够摇身一变,重新包装,立即成了研究中华文明和中國传统文化的专家和权威了呢?如果《秋雨时分》只是一个杂谈节目,余秋雨先生又能够在节目中比较谦虚地说明,他所谈的只是他的一家之言,一孔之见,也就罢了。可是,余秋雨先生却是在一本正经,大言不惭地向全世界教授,总结和评判着中华文明,数落着中國文化的“七宗罪”。

  比如,在他说到中國的传统文化中缺乏法制的概念。他认为从历来的拦轎告状,上京告御状,包括现在社会中人们宁可向民政部门投书,也不向法院告状,老百姓盼望和崇拜包青天,就可以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他指出中國地方官员的判案不是依靠法律,而是学着传说中的包龙图来办案。余秋雨先生说得太轻松了。不知道是他书呆子气太重,养尊处优对现实的社会生态一无所知,还是在装糊涂,信口开河,随口胡说?

  余秋雨先生指出的这些中國社会人治现象的确存在。司法没有相对獨立是农耕社会的一个特点。然而他也应该知道中國有法家文化的存在。至少在战国时期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后就制定过十分严苛的法律条规。中國的历朝,历代都有专管司法的朝廷重臣,都是有法可依的。遗憾的是许多时候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恶法太多,压制得老百姓抬不起头来。即使在由北方草原马上民族统治的大元帝国和大清皇朝,法律也是很齐全的。

  中國历朝,历代的地方官代表着朝廷掌管着地方上的一切,集一切权力于一身。不过,他们还是要按照朝廷的法规来判案的,而且是要接受上级部门和巡抚督察的,并不能一手遮天,随意判案。封建时代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即使到了国民黨统治的民国时期,司法系统也是齐全的,还有了很大的进步。检察官起诉,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法官的判案都是要遵照法律行事,也不是乱来的。

  从中國的历史记载中可以知道,往往是当社会兴旺发达,政通人和时,法律相对就会宽松一些,老百姓也依法守法。只有当一个王朝走向衰败,朝纲不张,官官相护,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地方上恶霸横行时,法律被地方官玩弄于手掌心,老百姓无处申诉才不得不拦轎告状,上京告御状。老百姓是很老实,也很现实的。有了冤情如果当地司法部门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他们是决不会舍近去远,去上访的。他们宁可越级向民政部门投书,是因为官官相护,向法院告状根本就告不进去,或者司法人员在玩忽职守,没有把他们当一回事,甚至冤案就是地方司法人员造成的。余秋雨先生从对这些社会现象的批判,进而延伸,归罪于中华文明的“缺失”,是否太草率,结论太武断了?瞎子摸象,他摸到大嘴巴了。

  再举一例,余秋雨在他的《秋雨时分》节目里说到,在中國的传统文化中缺乏一种追求精确数字的概念。他数说在中國文化中常用的一些笼统,概念性数字,来表明中國人历来对精确数字的忽视,又举出一些昏君和糊涂官对国库和粮仓的存底都搞不清为例,因此判断这又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缺失”。不知道余秋雨先生是否熟悉,或知道点中國历朝,历代的国库和粮仓的管理和监督体制?如果他真的知道点,也许就不会那么胡说了。

  任何一个社会,如果文化传统真的像余秋雨所想象的那样糊涂,没有数字概念,早该垮台了,中华文明会长寿吗?余秋雨先生应该在国内也走过不少地方,观摩过大量历代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搞任何重大建筑和工程,即使是用兵打仗,发展经济和治理国家都必须精心策划和精确计算,决不是靠拍脑袋拍出来的。在发明计算器和计算机之前,用于精确数字计算的最佳工具,算盘正是中國人发明的,而且已经用了上千年。精于计算也是中國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余秋雨从文人墨客惯用的浮夸数字游戏,从昏君和糊涂官的混账,经过无限夸大,进而推论到了中华文明的重大“缺失”,是否在逻辑思维上跳跃得太远了?瞎子摸象,他摸到了大象的后面,闻到了异味,怕是给熏糊涂了。

  本来还想多举几例,遗憾的是本人原本只想随意听听,看看,并没有把余秋雨的节目讲授内容当一回事,记录下来,在《凤凰网》也找不到《秋雨时分》的内容和提要。由于担心自己的记忆会有偏差,怕举例会不确切,对余秋雨不公平,只得就此住手。然而,更为不能容忍的是,余秋雨先生利用着《凤凰卫视》的节目,当着全世界华人听众的面,在传授他的中华文明长寿秘诀和严重“缺失”的同时,还在夹带售卖他的私货。他对向他提出过批评意见的人和对他不屑与为伍的同行进行了冷嘲热讽,口诛笔伐。

  对于一个不愿回顾和反省自己的过去,也没有勇气面对批评意见的人,还能有什么诚信可言?如果还要不以为耻,自作聪明地利用大众媒体对批评过自己的人,展开回击和恶意中伤,对他的同行进行贬低和羞辱,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特质,就不可思议了。否则,他就决不应该采取这种不明智的错误做法。如果余秋雨先生认为,那些批评过他的人可以利用平面媒体和电子网络对他展开“攻击”,他理所当然也可以利用电视节目来回击,那就大错特错了。

  即使是主持一个杂议性质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还是应该围绕着听众所关心的重大议题做节目,也不应该老是围绕着自己的一些私人问题喋喋不休。如果主持人在他的节目中,还不能够采用摆事实,让证据出来讲话的方式来说明问题,而是一味地表示谴责,藐视,甚至攻击的态度,就难免落人口舌,无法摆脱利用电视媒体泄私愤,图报复之嫌。

  余秋雨先生这样做法的错误有三。首先,他对待批评意见的态度不可取,甚至为人不齿。死不认账,不作回应,把批评拒之于门外;又以受到伤害为名,诉以悲情,扬言要告别文坛;进而利用主持的电视节目,反击和抹黑对他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在主持的节目中,不失时机,借题发挥,批评他的学者同仁表里不一,行为上的不检点,贬低他们的人格,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这些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越是想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从来不会犯错的“完人”,“圣人”,试图把一些历史上的问题和曾经犯过的大,小错误都掩藏起来,还利用主持的电视节目强烈反击,文过饰非,压制批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余秋雨先生面临的问题其实不大,关键是他缺乏一个虚心和坦诚的态度。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坦诚地面对自己以往的过失,公开地剖析和反省自己,这才是真正的学者风范。虚心地面对各种批评意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才能使批评者心诚口服。

  人们不会因为巴金在他的晚年写下了《随想录》,在其中多次提到“纹革”,并且不断地忏悔,而贬低他的人格。相反,如果说在此以前的巴金是以他的几本小说出名,以他的显赫文学地位和政府职务受到人们的注目,在写下了《随想录》后,他才真正地确立了值得人们敬重的人格。巴金以往的会议发言从来没有受到过人们的高度重视,而在他的《随想录》中的一些真话,以及他提出的“要讲真话”,却使国内,外千百万中國人为之动容。

  余秋雨先生的错误之二是以媒体节目主持人的优势,对他的批评者进行抨击和压制,居高临下,仗势欺人,有欠公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在学术界,持强凌弱的行为,最为人所不齿,余秋雨先生应该明白这个基本的道理。往往学者的学术成就和社会地位越高,对于一般的学术批评意见就越重视。尽管有些意见是错误的,他们仍然不惜花时间反复解释,甚至写亲笔信回答。因为他们责无旁贷,必须尽力鼓励和提携后进,并为他们做出一个严谨治学,尊重不同意见,在学术问题面前人人平等的榜样。从蔡元培的对待胡适之,从胡适之的对待俞平伯,都是很好的范例。

  对待一些纠缠不休,看上去像是故意找碴的,只要尽心尽力说明过就好,大可不必继续理会。如果涉及蓄意诬陷和人身攻击,抄袭和剽窃行为,就不能姑息养奸,必须提出告诉,在法院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法院,起诉人和被告通过各自聘请的律师,提出证据来依法抗辩,双方是在法院天平的两端平等的基础上公平进行的。通过法院的审判来声张正义,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才是遵法,守法,依法维护公民权益的做法。

  余秋雨先生的错误之三,是在他的电视节目中为了显示自己的清高,公开谴责和羞辱他的学者同仁的行为不检和陋习,不厚道。在他说到,孔孟之道要求读书人追求去做理想化道德标准的正人君子,要求太高,不切合实际,因此造成了许多读书人在言行上的表里不一,具有虚伪,分裂的人格。他列举他的一些学者同仁,附炎趋势,阳奉阴违的陋习和嘲讽他们在课堂上讲授礼仪道德,下课后的种种行为不检点。

  余秋雨先生如果真的想纠正这些陋习和行为,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如果他能够言行一致,挺身而出,承担起由此引来的各种社会压力,身体力行做出一个好榜样,效果会比在节目上的公开谴责好得多。对待他的学者同仁的一些行为不检点,如果余秋雨真的是出自善意,就应该当面私下提醒和指正他们。把话说在当面,比较容易被人接受。有一些生活小节可能会被忽视,当事人只要被提醒就会注意去纠正。当面不讲,背后上电视台去乱讲。自己不能身体力行,却在电视台上公开谴责,要求别人做到。这不等同在自己爬到了一定的职位和地位后,对在下面也想爬到高位的学者同仁,使劲地踹上几脚和吐口水吗?

  现在是有一批中國的文人和学者对发达国家,特别对走在工业化科技尖端,富裕发达,正处于史无前例的鼎盛时期的美国基督教文明,无限仰慕和崇拜。他们通过亲自出国,去过几次,甚至住过一段时间,读过几本书,因此知道点,有着一个“美国梦”。他们的仰慕之情,促使他们情不自禁地对发达国家的社会文明全面颂扬,惊得老外学者都不敢接口。他们的崇拜心理,使他们下意识地把目前中國存在的一切问题都要拿来与美国作比较,说得中國一无是处,弄得外国学者都无法认同。

  任何一种宗教的门徒,根据他们对该门宗教的认知程度,大致可分为两个层次。作为忠实的信徒,要维持他们的信仰只需要知道点,不需要知道得太多,太深入。只有这样才能使一般的信徒更虔诚,甚至无限崇拜。如果知道得太多,对宗教的理论研究得越深入,信徒就会不由自主地对教义和该宗教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提出各种质疑和问题。这就是教中的长老和宗教领袖层次的工作了。他们不能还是停留在一般信徒的信仰和崇拜程度,必须认真地做学问。他们要承担起教义的世俗化演绎和注解,考虑和解决为了使该门宗教能够延续和发展的核心问题,补充和发展新的宗教理论,著书立说,代代相传。

  当年的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崇拜也是这样。当时的黨中央要求广大的黨员,干部和青年学生都要做黨的驯服工具,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黨指向哪里,大家就必须奔向哪里。就是因为大家都知道点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然而学习得又不太深入,这就足以维持对领袖的无限崇拜和共產主义的信仰。遗憾的是,在当时的黨中央领导核心中,在应该做学问的层面,也没有几个人真正通读过馬列主義的全部著作,研究过资本主义。领袖们也同样停留在信仰和崇拜的层面。真正能够深入研究资本论和科学共產主义理论的发生和发展的中央领导干部和学者少之又少。这就无法避免黨内外,从中央到地方的几乎所有干部和群众,一起陷入盲目信仰共產主义,无限崇拜伟大领袖的英明和正确的思想迷失。全黨,全国都指望着一颗天才的头脑来指点江山,结果错上加错,越搞越极端,就造成了一场社会大灾难。

  这其中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现在中國出现了一大批对西方基督教文明无限仰慕和崇拜的文人和学者,并不奇怪。问题的关键是,因为他们真的知道点。然而,他们又没有长期在美国居住过,没有真正融入美国社会切身感受过,也没有深入到社会的各阶层,脚踏实地了解过。他们只读到了一些描述美好意境的理论书籍,把它们当成了圣经。他们只看到了金元帝国的繁华有序的一面,听不到,也看不到真实的社会运作,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为了维持这种社会的繁华有序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

  高度工业文明的美国社会,当然要比刚从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的中國社会,具有许多毋容置疑的优越性。在做这样不对等的两种文明比较中,可以指出的问题比比皆是。只要是美国有的,中國没有,当然都可以说成是“缺失”。但是,这也许只是发展过程中阶段性的实物,或概念上的“缺失”,而不一定就是中华文明和中國文化上的“缺失”。等到中國真正繁荣富强起来,进入了同样高度工业文明的“太平盛世”,到了那个时候,如果再把基督教文明与中华文明作比较,也许就会客观得多,结论恐怕也就大不相同了。

  作者:范立群

冠军与文化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一位署名张怀旧的先生写了一篇题为《刘翔没文化》的文章。谈了他的两个见解,一是根据他本人的经历,他推测刘翔没有什么文化;二是他认为一个运动员得了冠军,人民群众没有必要欣喜若狂。文章的语气稍嫌偏执,措词略带刻薄,颇具愤青风格。此文一出,未见刘翔本人有什么反应。但世界长跑冠军王军霞女士却感到“很心痛”,写了一篇《什么才算有文化》的文章予以痛斥。王军霞女士此举,很有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味道,让我们又一次领略到“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之说的言之有据。

  仅看题目,还以为王军霞女士要在“什么叫文化”和“刘翔有没有文化”的问题上与张怀旧展开辩论。但在看完全文以后,才发现她没有这样做,也不打算这样做。她只是认为张怀旧“刘翔没文化”一语,伤了她们的自尊心。她不能容忍像张怀旧那样的自以为有文化的人,“肆无忌惮的笑话我们体育人”。

  王军霞女士也许没有想到,她的这篇文章,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张怀旧先生的推测基本不错:刘翔没文化,世界长跑冠军王军霞也没有太多的文化。因为王军霞女士的这篇文章,正好暴露出了世界长跑冠军的同样的弱点。

  什么叫文化,这的确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它的概念太宽泛,内容太丰富,至今没有人给它下过一个确切的定义。所有的对“文化”一词的解释(据说有上百种之多),至今都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一致认可。就通俗的意义来说,文化就是识字、读书。一个人识的字多,读的书多,人们就说这个人文化水平高;一个人识的字少,读的书少,人们就说这个人文化水平低。通俗意义上的文化,是与人类几千年来一直沿用的知识载体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把读书识字的痞子叫文痞,把不识字的人叫文盲,国家把扫盲作为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产品,文化市场,文化程度,无不与文字联系在一起。不过,文化有时又好象与文字无关,比如什么“酒文化”、“茶文化”、“鬼文化”、“灯文化”、“河姆渡文化”、“元谋文化”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文化,或者与文字不沾边,或者是存在于文字出现之前。其中的奥妙,留待专家、学者们去研究吧。

  张怀旧先生所说的文化,从他那篇文章的内容来看,应该是通俗意义上的那个文化。

  刘翔有没有文化?我说有文化。我的根据是:刘翔上过学,读过书,会写文章,初二的英语考试还得过72分,人们不必用扫盲的方式来提高他的文化水平。那么,张怀旧先生说刘翔没文化是不是说错了?那也未必。因为中國的语言文字是非常有弹性的,同一句话,或者同一个词,常常是“提起千斤,放下四两”。说刘翔没文化,既可以理解为刘翔一点文化都没有,是一个文盲,也可以理解为有文化,只是文化不多或文化水平不那么高。就像有人说我没有钱一样。你说他说错了吗?没有说错。很多人都是这样说的,我自己也承认我没有钱,但说我没有钱并不是说我一分钱都没有,以至吃不起饭,穿不起衣,看不起电视,用不起电脑。只是我的钱很少而已。张怀旧先生的意思显然指的是后者,那也就大致不错。因为虽然我说刘翔有文化,但实际情况是,刘翔小学四年级还没有读完,就进了区体校。三年后从区体校直接转入市体校,期间插班到宜川中学读了一年书(初二),又回到市体校。从此以后,他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跨栏的训练和比赛之中,再也没有正儿八经地读过书了。而体校的文化课是很少的,基本上形同虚设。刘翔的业余爱好是游泳、打牌、打乒乓球、桌球、游艺机、游戏机。刘翔读书的时间很少,

  也不喜欢读书。他自己说:“经过三年的区体校生活,我已经远离了书本,要我重新去拾起它们,我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一下子习惯”。“不要说一整个上午(上课),就算是一节课,我都如坐针毡”。“读书苦啊,真苦!”根据上述的情况,就通俗意义上的文化而言,刘翔的文化确实是不那么多的。在“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生生不息”的今天,相对而言,说一个实际只读了四、五年书的人没有文化,也不算太离谱吧。

  那么,一个人得了冠军,值不值得人人欣喜若狂、举国称庆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对冠军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什么叫冠军?冠军就是在体育运动比赛中最后胜出的那个运动员。是一个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一技之长的人物。运动会又是什么呢?是一种竞技活动。只要举行比赛,就一定有冠军产生。有多少次比赛,就有多少个冠军,有多少项比赛,就有多少个冠军。一个参赛者要取得冠军,不需要太多的本领,只要有这方面的特长,只要参加本项运动比赛的选手中,没有人比他的成绩更好就成。任何运动会都不会对运动员提出诸如文化、智力、道德、信仰、思想观念等方面的要求,都不会对运动员提出综合素质的要求。你是一个弱智者,是一个有心理障碍者,或者是一个有道德缺陷者,你一样可以参加比赛,只要你表现出色,你就可以获得名次甚至冠军。全国各大、中、小学,许多机关、单位,每年都举办运动会,所产生的冠军可以说成千上万。当然,由于冠军只产生一个,参赛的范围越广,参赛的人越多,参赛选手获得冠军的概率就越低,参赛选手就感到难度越大。得了单位的冠军不一定能得县、区冠军,得了县、区的冠军不一定能得省市冠军,得了省、市的冠军不一定能得全国冠军,得了全国的冠军不一定能得亚洲冠军,得了亚洲的冠军不一定能得世界冠军。运动员感到夺冠难,其难点不在于比赛对选手有什么特

  别的要求,而仅仅在于争的人太多。迄今为止,世界上所有的运动项目都没有对冠军设置硬性的指标,比如要举多重,跳多高,跑多快等。如果设置硬性的指标,举重要举500公斤,跳高要跳5米,100米跑规定为8秒,那就谁也休想得到冠军,谁也不会去做世界冠军的那个梦了。

  所有的冠军中,当然是奥运会冠军的名声最响,这是因为奥运会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加的运动会,层次最高,参与的人数最多,争夺也最激烈。但奥运会冠军与其他冠军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无非是某项竞技活动中的获胜者而已。没有第一名,第二名自动成为冠军,没有第二名,第三名自动成为冠军,矮子里面肯定会有高子的。中國有句古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50米步枪3×40比赛,中國选手贾占波获得了冠军。他获得的这个冠军,其偶然因素远远高于必然因素,因为前九枪的成绩,美国选手埃蒙斯比他高出好几环,只是由于埃蒙斯最后一枪失误,子弹不知去向,判零分,贾占波才得以登上了冠军的领奖台。假如埃蒙斯最后一枪没有失误,或者贾占波的最后一枪出现失误,谁是冠军就很难说了。贾占波获得冠军,并不是因为他的枪法绝对地出色,而是幸运。如果说有谁为他的夺冠立下了汗马功劳的话,最大的功劳应该记在埃蒙斯头上。

  人类的心理活动极为复杂。人除了要吃、要穿、要玩,还要名气、要声誉、要权力、要刺激,要猎奇。斗智、斗勇、角力的活动随处可见。体育运动比赛,包括奥运会在内,就是这类活动之一。早期奥运会的举办目的,是出于竞技、好玩还是为了宏扬体育事业,我不甚了解,不好妄加猜测,但近年来的奥运会,则是越来越远离体育,背离体育,越来越趋向于观赏与刺激,越来越成为一种纯粹的竞技活动。体育是什么,是“锻炼身体和增强体质的教育”!高难度、高科技的竞技,与“锻炼身体和增强体质的教育”已经是南辕北辙,奥运会仅仅保留了体育的外壳而已。如今的运动设施、运动设备、运动器材,以及运动员的服装鞋帽,越来越贵重,越来越奢侈,越来越高科技化,一些与体育无关甚至对健康有害的运动项目也堂而皇之地成为奥运项目,就是最好的证明。

  冠军当然来之不易。特别是奥运冠军。因为参与角逐的人太多了。要战胜那众多的对手,你就必须苦练、勤练,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练。为了练出水平,练成绝技,你就不得不放弃许多休闲、娱乐和学习其他知识与技能的机会。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想要在某项运动中夺冠,你就不能不在别的方面作出牺牲。冠军是用汗水、金钱(公款或私款)、时间、另外的发展机遇换取的。有的人甚至是用自己的健康换取的。现实中因长期超负荷训练而致伤、致残的运动员难道还少吗?

  冠军当然是有名气的。但获得冠军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除了获得者本人可以因此而得到奖励和扬名以外,没有别的什么意义。有人认为,一个中國运动员获得了奥运冠军,就是中國获得了冠军,这个运动员就给中國争了光。这不是无知,就是误解。第一,任何运动员都不能代表中國(或中國人民),也无权代表中國(或中國人民)。不然,就会得出一个运动员惨败就是中國(或中國人民)惨败、一个运动员犯规就是中國(或中國人民)犯规、一个运动员舞弊就是中國(或中國人民)舞弊的荒谬结论;第二,取得冠军的,是运动员个人,不是国家。不然,奖章和奖金就要归国家所有,出席领奖的就应该是国家或政府的代表;第三,获得奥运冠军对一个国家、对一个社会、对一个民族来说,并不重要。冠军和冠军的一技之长对国家的经济生产、科学研究、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国家实力基本上不产生影响。一个国家是先进还是落后,是强大还是软弱,是富裕还是贫穷,人民生活是幸福还是不幸福,GDP是增加还是减少,与有没有有人获得冠军和获得了多少冠军毫无关系。

  奥运冠军的名声尽管很响,其实远远低于没有冠军称号的许多球星、影星、歌星。奥运冠军的能耐,也常常比不上“吉尼斯记录”的创造者。只要把吉尼斯记录中的竞技活动列入奥运项目,“吉尼斯记录”的创造者就肯定是一位奥运冠军。

  由此可见,张怀旧认为,一个运动员得了冠军,人民群众没有必要欣喜若狂,应该说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王军霞女士把奥运冠军的作用和价值看得太重了。奥运冠军的作用和价值当然不可小视,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中國的奥运冠军不是一个个都成了大款吗?但是,奥运冠军的作用和价值,只对获得者本人有效,千千万万的老百姓并不会从中沾光。相反,正是因为培养奥运冠军,中國最好的体育场馆、最好的体育设施、巨额的体育经费大部分被奥运选手所占用,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不得不自我抑制。是人民群众为奥运冠军作出了贡献,作出了牺牲,而不是相反。

  顺便谈谈王军霞女士的几个观点。

  王军霞女士说,“是国家的培养与运动员的努力使中國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这是说对了的,因为国家确实花费了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他们进行培养。但她说的“同时也是一个个冠军带动了一个个体育项目的发展”,就说错了,没有这回事。

  王军霞女士说:“就像我们明知道我们中國人有很多不好的一面而不愿意看到别人尤其是外国人说我们不好一样,这不是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缺点,这是每个人的自尊问题。”明知自己有很多不好,而不愿意别人说出来,这叫做自尊?告诉你吧,这不叫自尊,这叫护短,这是一种双重的耻辱!自己有什么“不好”(这个“不好”不就是缺点、错误的意思吗),自己知道或者自己不知道,有人给你指出来了,这个人不管是中國人还是外国人,你都应该表示感谢才对,表示了感谢,你才有尊严。你不感谢,反而不愿意甚至反对人家指出来,你还有什么尊严可讲?你只会让人加倍地卑视你,他只会从内心发出一声感叹:小子不可教也!

  文化和尊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没有文化并不等于没有尊严。中國至今还有几千万文盲,没有文化。谁能说他们没有尊严?我们的祖先,就曾经是文盲,是没有文化的人。我们并不因此而自卑。一个人没有文化,大多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没有文化,只能说是一个缺陷,而不是耻辱。不知道什么叫耻辱,或者以耻为荣,才真的会让人笑话。

  电子邮箱zolotang@yahoo. com. cn

  作者:汤守道

刘翔没有文化

星期一, 12月 18th, 2006

  今天我想谈两个问题:1、刘翔没有文化;2、国人智商低下

  一、刘翔没有文化

  八三年我从乡下进城上小学一年级,第一次参加了校春季田径运动会,获得了60米短跑与100米短跑项目的第一名,全班同学都惊呆了,——怎么农村来的野孩子那么能跑?我知道他们是瞧不起我们农村人的,于是他们就嘲笑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老师也把我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虽然我的个子很矮,但我是个农村人,所以我只能坐在最后一排。我暗暗下定决心,不但跑得要比他们快,而且学习成绩也丝毫不能落后。后来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考了“双百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瞧不起我了,那些城里的孩子没事总爱巴结我,还从家里偷了零食带到学校送给我吃,女同学有事没事也总爱跟我搭讪。

  二、三年级的时候,我学习成绩依然很好,每年春秋两季的校田径运动会我必定参加,那两个短跑项目的“冠军”我一直“蝉联”了三年,为班级争了不少光,同学们爱戴我,老师们宠爱我。到了三年级,果然有个叫“教练”的人找到了我,让我进了田径队。八十年代的学生一个星期要上六天课的,只有星期日休息一天。自从我进了田径队,我就改上五天课了,每到星期六星期日我就被教练带到县体育场炼跑步、高台腿、仰卧起坐,与我一起的人很多,有男有女,跟我差不多大。远离了课堂,疲惫的我没有力气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成绩一天不如一天,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还是错。直到有一天,在课堂上,老师让我站起来大声读出黑板上写在田字格里的一个大字,一个在嘴边的字,一个很熟悉的字,我竟然不认识了。于是我被全班同学讥笑了,老师说:“张怀旧你怎么了?你还想不想念书了?”我说:“我这些日子不是一直在跑步吗,所以就耽误了学习。”老师又说:“你跑什么跑?你还真想当世界冠军啊?”我反驳道:“又不是我要跑,是你们让我跑的”。

  “啪”的一个耳光就过来了,老师说:“你学会了顶嘴?我还没有见过那么不尊重老师的学生。今天我告诉你张怀旧,只有没本事读书的人才会去跑步!”

  那一年是八六年,我三年级,下学期,刚过完了十周岁生日,长辈们都说我长大了,所以我没有躺在母亲的怀里流泪,我也没有告诉我那倔强的爸爸,因为我知道,只有没本事读书的人才会去跑步。

  后来我查了字典,那个写在黑板上的字——“育”,应该读着“Yu”,第四声。后来我翻了翻课本,我发现我的确有很多字不认识了,有的字还是一年级学的,于是我更加坚信老师的话是对的:只有没本事读书的人才会去跑步。

  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田径队,别人再让我参加学校的运动会,我就说:只有他吗没本事的人才会去跑步!后来我就再也没有拿过运动会的奖状,一直拿“三好生”奖状拿到小学毕业。后来就再也没得过奖状,因为拿奖状的标准总在变。我这些年一直在外奔波,居无定所,小时候那几张奖状一直在我的老父亲那里保存着,否则我要不扫描上来给大家看我就不是人!我永远珍藏着,因为那是我没本事的时候别人给我的荣誉。

  后来听说以前跟我一起在体育场训练女运动员被教练搞怀孕了,于是她就退出了体坛;还有两个男的因为打架斗殴,初中没毕业就进了少管所。

  再后来我就成了城里人,开始学着别人那样瞧不起乡下人,开始瞧不起跑步的人。

  我不知道刘翔是怎么走上田径这条路的,不外乎两种可能:

  第一种情况:跟我一样,因为特能跑,所以被教练选中,参加了专业训练,成绩突出,于是国家花大量资金重点培养,于是就学会跨栏了;第二种情况:没本事读书,只好看谁跑得快。无论刘翔属于哪种情况,我们都可以预见一个铁的事实:刘翔没有文化!

  二十年前我悬崖勒马,我重新查字典认识了那些汉字,而刘翔却沿着他的跑道一直跑了下去,一定有很多方块字是他在初中毕业以后还不能完全认识的,我们只要花一节课就可以认识的汉字,只花一天就可以读懂的文章,对刘翔来说要花上一年乃至更多的时间,或者,不是或者,是肯定,刘翔是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别跟我提学历,唯韦小学毕业唱了《亚洲雄风》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大学本科。

  刘翔不但没有文化,而且没有才华,一个没有文化的人谈何才华?上次我说刘翔没有技术含量,很多人群起而攻我,他们说:“刘翔怎么就没有技术含量了?跨栏不就需要技术吗?你有本事跨给我看看呢?”今天我补充说明一下:这种狗急跳墙的伎俩连西方老马都会,怎么到人身上就算技术了呢?拿一个职业运动员的职业水准跟我一个老百姓来比,是不是有点太狗急了,如果我会跨栏,那全中國的人都会了,还要我们的祖国花那么多钱去培养他刘翔干啥?

  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假设三十多年前,正当费翔与黄健翔在课堂上专心听讲的时候,将他们俩拉出来一人给他们一人一个耳光告诉他们不准读书了,让他们炼习赛跑,祖国花巨资培养,我想,数年以后,他们其中有一位或许可以成为世界冠军。费翔、黄健翔都可以成为刘翔,不就是一个字——“炼”吗,没有技术含量。而刘翔却成不了费翔,就好象李宇春可以成为王军霞而王军霞却成不了李宇春一样,很多唱歌的人虽然也没什么文化,但是唱歌最起码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的活,对于只知道笨跑的田径运动员来说的确是有一定难度的。

  什么叫运动员?运动员的前身就是不学无术的街头混混,全国乃至世界的武术大赛,那些散打冠军,有几个从前不是讹人、吃人、拿人的?有几个好好读书的?看看日本那些搞相扑柔道摔交的,我承认这些项目是有技巧的,但这些运动员不就一头发情的猪吗?他们的专业就是打斗,就是竞技,拿冠军是他们的任务,因为他们没本事干别的!刘翔也是如此!

  今天我不是要骂刘翔,我要告诉全体中國人,我的老师说过:只有没本事读书的人才会去跑步!我觉得很对!

  二、国人智商低下

  中國人都怎么了,国家花钱培养的那么多运动员,不拿冠军好象都很正常似的,没一个人说话,现在偶尔出了这么一个冠军,不是很正常吗?这不正是中國千千万万的没有本事的运动员回报祖国和人民的最好方式吗?拿冠军是他们的使命,而不是品德。我不是反对大家高兴,我觉得高兴几天就算了,好象我们中國人就不该比人跑得快一样,好象报了什么深仇大恨一样,那么欢呼雀跃的干什么啊?难道我们就不能拿冠军吗?难道我们拿冠军就如同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难道我们拿的冠军就比别人拿的冠军值钱?中國15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出个把冠军太正常了。全球五大洲,50亿人口,世界冠军就如同一袋种子,一把撒下去总有几颗落在中华大地吧,如果没有刘翔难一定还有张翔、李翔、王翔,这是物种进化的规律,刘翔只是必然中的一个偶然的个体案例,刘翔不是刘翔,他是上帝撒下的种子,仅此而已。

  如果我们的国人不听我的劝说,继续HI下去,可想而知,如果中國足球哪天拿到大力神杯,那中國人恐怕都要激动得跳楼自杀或者集体自宫了!

  鲁迅在他的小说里说过一个故事:当他在日本学医的时候,一个中國人给俄国人当特务,结果被日本人抓到当汉奸在大街上斩首示众,结果许多在日本的留学生都跑过去嘻嘻哈哈地看热闹。鲁迅看到这个情景决定回国,弃医从文。因为在他看来,治好了中國人的身体疾患却无法治愈他们的弱智病,这样一个国家无论如何也无法强大起来的。

  如今的刘翔已经让中國人的智商病入膏盲了。身体再好,有什么用,智商低下的中國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什么?取得了一时的荣誉就得意忘形,毫无忧患意识。中國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年轻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再强调一下,拿了一个冠军的确很光彩,但一点也不值得我们沾沾自喜。就好象打了好多年光棍的渴鬼有一天突然跟一妓女性交一样,大呼小叫自己有了性生活,其实性生活算什么东西呢?正常人都有的东西,有什么值得奔走相告的!中國人的近期表现就如同这个渴鬼一样,很让外国人瞧不起。

  再比如说一个两腿患有严重风湿性关节炎的人,一直以来总是不能正常行走,总是一瘸一拐的,到了下雨天干脆就不能动了,突然有一天有个神医治好了他的腿,他可以象正常人一样行走了,于是他摆了一百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过来庆祝,并当众宣布他可以象正常人一样直立行走了。想想真是可笑,直立行走是人的基本技能,有什么必要敲锣打鼓的,无非就是从另一个侧面告诉人们他以前是个废人。

  中國人近年来的表现就跟这个刚刚治好了双腿的病人一样。也许外国人会说:刘翔已经成了东亚病夫的验证码,好象就是国际医学会开给中國人的一张出院证明一样。悲哀啊。

  为什么我要举例说明刘翔事件呢?为什么要用如此简单并且略带色情的故事来讲述一个道理呢?在很多聪明人看来我是绕了大弯子,但关键问题不是出在那一小部分聪明人身上,关键问题是那些愚弱的中國人,你不跟他讲故事他根本就看不懂你在说什么。

  有的时候我也很奇怪,我觉得,亚洲人由于人种的原因,本不擅长拼比爆发力和耐力,所以在田竞比赛上拿不到名次很正常;同时也是由于人种的关系,亚洲人的身高不占优势,所以在篮球上不得意也很正常。可是却偏偏出了个刘翔和姚明这两个异类,于是国人欢呼,但是,你也不想想,这样变异的人种是我们的盛产吗?等他们过了运动期,你还哪有这样的变异人种来当替补?为个别案例而自大绝对是一种悲哀~.

  反过来说呢,亚洲人应该非常擅长于小巧腾挪,所以乒乓球、羽毛球、花样跳水、杂技、体操、排球、足球之类注重身体协调配合类的运动项目拿到名次应该是很正常的。可又偏偏中國足球于泱泱13亿人口中选拔,却冲不出亚洲!这真是令人无比的愤怒!反观国人,却又无可奈何默之认之,国家更是放任不管!唉~ 我们长久这样以己之短攻夷之长,体育事业离灭亡不远矣!

  一位网易的网友说:“我一24岁弱女子,若跑110米栏,成绩可能在30秒左右吧,我老公一24岁身体健康的男子,跑出来也就20秒,刘翔花了我们纳税人多少钱,还要花他也许一辈子的时间,不过是提升了不到8秒钟的时间,我不知道这是世界体育的什么精神。这个世界还有好多事情要做……这8秒给我们人类带来了什么?……”

  冠军是什么?当年的体操冠军李宁如今干什么了?卖衣服了!李小双干什么了?卖鞋子了!邓亚萍干什么了?卖球拍了。聂卫平当了卖国贼,刘旋学起了周旋,田亮因吸毒被禁赛,刘国梁在亚运村嫖妓被抓……还剩下几个好东西?难道这就是中國人的偶像?

  80% 的中國人都处于半睡眠状态,20% 的人是清醒的,但是很少愿意出来说真话,一般都是保持沉默的,但我不会沉默,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我的观点,我要唤醒那些沉睡的病人。

  我真希望有一天,当刘翔或者其他什么人拿了世界冠军的消息传到了中國人的耳朵里,他们都能轻描淡写地说:哦,又是冠军啊,不错不错,再接再厉。然后继续他们手中的活,继续干着那些有意义的事,不要再为冠军狂欢,而为那些没有文化的山区孩子们呐喊

  2006. 7. 14

  作者:张怀旧

还给“农民工”合体的称谓

星期六, 12月 9th, 2006

  又近岁末年关,自然想到了“农民工”。

  相关“农民工”问题的报道或许不久也会成为媒体的视点:“民工潮”到了,“民工专列”准备就绪,“民工维权”大有改善,“民工状况不容乐观”的蓝皮书报告发布了……

  这种集中宣传报道的作用如何笔者在此不做评述。

  不过近来有喜事传出,从传媒获悉,有些地区政府部门为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农民工”一词正名,读后颇感兴趣。如,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打工者、农民工”等称谓统一规范为“新市民”,该区并出台了具体办法。从改称谓入手到实实在在的援助政策出台,读后拍手叫好。在北京、山东、江苏等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中,也抛弃了“农民工”的称谓,统称“外来务工人员”等等,尽管“外来”用得略显欠缺,但屏蔽“农民工”一词,并出台政策规定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整体参保的农民工已与城镇职工一样,可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也令人欣慰。

  近几年来,“农民工”问题已引起中央和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中央以及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规条文,对保护“农民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这样描述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明确“农民工”和城市其他职工一样,都是劳动者,理应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其称谓“名不正,言不顺”,地位卑微,难以融入城市,在人们眼里他们是最弱势的群体的代表,没有享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

  探其地位卑微的根源来自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歧视意识,导致在名称称谓上也自然带有强烈的主观意识。这些带有主观色彩的歧视性用语导致“农民工”身份的贬值,身份的歧视。像济南农民工参保医院单列惹争议事件就是例证,类似状况在其他城市也屡见不鲜。例如,在北京街头有些执法者对待商贩的态度,就不同于“坐地户”的态度。笔者常在北京一些外地人集中区目睹到城管大队的有的公职人员以违规为名对做小买卖的“外来务工人员”强行没收货物,且不给任何没收收据凭证等霸道行为,也经常会看到小商贩们稍有争辩则会遭到城管大队个别不冷静者的拳打脚踢的粗暴野蛮的执法场面。

  自古社会分工的不同,人划出不同阶层和三六九等。官与民对,民伴官生;农民种地,工人做工,商行于市,卿治于府……但除了奴隶社会中身份、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和地位永恒不变,其它任何社会劳动者的属性、身份会时而变化也。

  眼下“农民工”一词的出笼是个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其概念存在语法和词义的错误并带有明显的歧视含义[ 笔者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经多次探讨、指出和呼吁过] ,那么如果像现在这样把农民进城做工有区于其他劳动者冠以“农民工”的头衔,由此看来,那么我们城里的工人下乡种田是否该叫“工人农”了呢?岂不贻笑大方吗?

  建国以来,我们黨和政府许多文件已经规定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都是劳动者只是分工不同,然而在与时俱进、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些拿科研费度日子的专家们却发明了一个词不达意“农民工”的概念,等于给社会问题的解决泼上冷水,给政府的决策提供错误的引导。工转兵、兵转农、农转学、学转商……等等在任何国家、社会都属于正常的职业转换,进哪家的庙自然就入了那家的门、就念那家的经。入佛门、入道门纯属个人自愿选择,何必再对此划分归类,来个身份鉴定啊。如此看来,是否还要为此去查五代做个界定,看看其老祖宗的身份是老地主、还是老雇农出身呢?这都是纹革政审的遗风在一些学者身上的复燃啊!

  纵观近几年我们有的文件、领导讲话,一些新闻用语常会出现“农民意识”、“小农思想”、“农民食品”、“打工者”等带有明显歧视性用语。这些歧视性用语在生活中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歧视性称谓用语不改,政策法规再多,也难从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卑微的“草根阶层”位置就会持久存在。

  词语是一种文化现象,带有一定的文化含义。含有某种成见、偏见或歧视意义的用语不是先进文化的理念用词的体现,也不利于构建和諧社会目标的实现。据悉,在海外一些组织用语是很讲究的。如美联社,在它供内部人员参考的手册中就主张“俚语以少用为妙”。那些歧视性、侮辱性的俚语,像称警察为cops,称水手为gobs,称意大利人为wops等用语更是严禁使用。在西方国家,由于用语不慎而招致麻烦的媒介行为也时而有之。如,在女权运动的促进下,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过去男性中心意识较强的词汇改为中性的了,如以chairperson代替chairman等等。

  也许中國的语言太丰富,眨眼功夫就会编出一大筐。看,一会儿称“打工”、一会儿叫“打工仔”,一会喊“保姆”,一会又发明个“农民工”等等。生活中以地位名分去论高低的词汇也是司空见惯,你我平起平坐那不行,这是国人典型的虚伪本质作怪。别小看一个词的作用,词汇发明不当会给政府出难题添乱,会给社会带来许多连锁问题的反应。以上这些词语的出笼以及与其出台的相关地方法规,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也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伤害了一些社会成员的尊严,不是和諧社会思想和理念的体现,应该废弃。

  眼下改掉“农民工”称谓,将之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通过为农民工正名,使之尽快享受到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这是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海等许多社会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吁。

  毋庸讳言,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从消除歧视入手,从改称谓做起。废除“农民工”这一类带有歧视性称呼,让他们的称谓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以前笔者也就此问题撰文指出,农业只是一种产业,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农民这种职业的剩余劳动力即为待业,农民中的有思想、有学识、有爱好追求者,他们有权力选择不为农去寻找到自己合适的职业,可能在城市,也可能在村中其他行业。这仅仅是从农民这种职业“跳槽”到其他产业的从业者,职业决定属性和身份的称谓,不是属性决定职业。因此,去掉不合体的“农民工”的称谓,规范到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的称谓中,可以完全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是一部广义法律,其中也包括国家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国无二法,既然敢承认“农民工”属于劳动者,难道还要去制定一部《劳动二法》吗?

  新中國成立后,我们已经抛弃了许多旧时社会对妇女“男尊女卑”、“丫鬟”、“臭娘们”、